什么是新型污染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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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学术与环境管理的视角更精准地解释,新型污染物指的是那些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这些特质使得它们一旦进入环境,便会对生态系统以及人体健康构成较大风险,且往往尚未被纳入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或者现有的管理手段难以对其风险进行有效防控。 新型污染物主要种类 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新型污染物主要涵盖四大类: 1.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这类物质具有高毒性、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长距离迁移性。在环境中能长期存在,通过食物链的传递不断富集,对生物和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例如曾经广泛使用的滴滴涕(DDT),尽管已被禁用多年,但因其极难降解,在环境中仍有残留,威胁着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 2. 内分泌干扰物(EDCs):也被称为环境激素,能够干扰生物体内正常的内分泌系统功能。它们来源广泛,像日常使用的化妆品、塑料制品中的添加剂、部分农药等都可能含有内分泌干扰物。一旦进入人体或动物体内,可能影响生殖、发育、免疫等多个生理过程,导致生育能力下降、发育异常甚至癌症等问题。 3. 抗生素:在医疗和畜牧养殖等领域的大量使用,使得部分抗生素进入环境。环境中的抗生素不仅会导致病原微生物产生耐药性,使原本有效的抗生素逐渐失去作用,引发 “超级细菌” 等棘手问题,还可能对生态系统中的微生物群落结构和功能产生负面影响,破坏生态平衡。 4. 微塑料:这是一类直径小于5毫米的塑料颗粒或纤维。从日常生活中的塑料制品,如塑料袋、塑料瓶的分解,到化妆品中的微珠、合成纤维衣物洗涤时释放的纤维,微塑料的来源极为广泛。它们在环境中难以降解,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影响正逐渐受到关注,同时也对水生生物、土壤生物等生态系统中的生物造成物理伤害和毒性效应。 除了这四大类,随着对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危害认识的不断深入,以及环境监测技术的持续进步,越来越多的新型污染物还在不断被识别出来。许多药品、个人洗护用品、汽油添加剂、防污涂料及添加剂等都可能含有新型污染物。 新型污染物的来源 新型污染物主要源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以微塑料为例,其来源途径丰富多样: 1. 塑料制品的分解:我们日常使用的塑料制品,在自然环境中经过长期的风吹日晒、氧化等作用,会逐渐破裂成小颗粒或纤维,最终形成微塑料。比如丢弃在野外的塑料瓶,经过数年甚至数十年的风化,就会破碎成微塑料颗粒进入土壤和水体。 2. 洗涤衣物:合成纤维材质的衣物,如涤纶、尼龙等,在洗衣机洗涤过程中,纤维会不断脱落,释放出微塑料纤维。这些微塑料纤维随着洗衣废水进入污水系统,最终流入自然水体。据研究,每次洗涤合成纤维衣物,可能会释放出数千根微塑料纤维。 3. 塑料垃圾的分解:大量的塑料垃圾在填埋场、海洋等环境中,受到各种自然因素的影响,逐渐分解成微小的颗粒或碎片,成为微塑料的重要来源。尤其是在海洋中,塑料垃圾在海浪、紫外线等作用下破碎,使得微塑料在海洋环境中广泛分布。 4. 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部分洗面奶、牙膏、沐浴露等产品中添加了微塑料颗粒,用于增加产品的清洁、去角质等功能。当人们使用这些产品后,微塑料颗粒会随着污水排放进入环境,最终进入水体,对水生生物造成危害。 5. 塑料微粒污染:在塑料的生产、加工和运输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微小的塑料颗粒。这些微粒可能通过空气或水体传播到周围环境中,增加了环境中微塑料的含量。 新型污染物的分布与危害 新型污染物在我国的水体、土壤和空气中均有分布。水环境作为新污染物的主要载体,大量的新型污染物通过各种途径最终汇集到河流、湖泊、海洋等水体中。不仅如此,在蔬菜、鱼类、野生动物等生物介质,以及人体血液、乳汁、尿液等人体介质中,新型污染物也被大量检出。 新型污染物的危害不容小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长期隐蔽性:多数新型污染物的短期危害并不显著,人们可能在长期接触中并未察觉到其潜在威胁。当发现其危害性时,它们早已通过各种途径在环境中广泛存在,并在生物体内蓄积。 2. 环境持久性与生物累积性:新污染物在环境中难以降解,能够长期存在,并在生物体内不断富集。例如,一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在土壤中的半衰期可达数十年甚至上百年,通过食物链的逐级传递,处于食物链顶端的生物体内可能积累高浓度的污染物,最终影响到人类健康。 3. 健康风险:长期暴露在新型污染物环境中,容易对人体造成致癌、致畸和致突变等严重问题。如全氟化合物中的全氟辛酸(PFOA),常用于不粘锅的生产助剂,可导致神经行为缺陷、生殖发育障碍、器官损伤、代谢紊乱以及激素分泌失调等问题。 4. 治理难度大:新污染物涉及的行业广泛,产业链长,且其迁移转化机理复杂,给治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以药物和个人护理品为例,它们在环境中的迁移转化过程受到多种因素影响,使得有效治理变得十分困难。 面对新型污染物带来的严峻挑战,我国积极行动。2023 年版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明确规定了 14 种要严格禁止、限制、限排的新污染物,通过 “筛、评、控、禁、减、治” 等一系列措施,全面加强对新型污染物的管理与治理,努力降低其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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