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职业健康检查知多少(四)

发布日期:2024-12-23 19: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体检的程序是怎样的?

1. 识别作业岗位危害因素。

2. 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人员名单,根据《职业健康检测技术规范》备注每位接害作业人员的体检周期。

3. 确定体检工作计划,合理组织员工分批次进行体检,提前准备并提供职业健康检测所需相关资料。

4. 选择正规的,具备条件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5. 确定检查项目并签订体检委托协议。

6. 商定体检日期。

7. 职业健康体检的实施,用人单位应派专人带队到体检地点,配合体检机构有秩序的进行体检工作。

8. 体检结果的领取和审查。

二、如何看懂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职业健康检查对劳动者个体的体检结论有以下5种:

1. 目前未见异常: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各项检查指标均在正常范围内。

2. 复查:检查时发现与目标疾病相关的单项或多项异常。需要复查者,医生会提示明确复查的内容和时间。

3. 疑似职业病:检查发现可能患有职业病。需要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4. 职业禁忌证: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医生会写明具体疾病名称。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5. 其他疾病或异常:除目标疾病之外的其他疾病或某些检查指标的异常。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需要通知本人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应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在职业健康检查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包括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书面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等情况书面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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